銀行保函又稱“銀行保證書”、“銀行信用保證書”,簡稱“保證書”,銀行作為保證人向受益人開立的保證文件。銀行保證被保證人未向受益人盡到某項義務時,則由銀行承擔保函中所規定的付款責任。保函內容根據具體交易的不同而多種多樣,在形式上無一定的格式,對有關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處理手續等未形成一定的慣例。遇有不同的解釋時,只能就其文件本身內容所述來作具體解釋。
商業保函是一種保證函,由商業銀行開具。一般來說,商業保函由做出保證的事務開具,其根據約定的條件和細節保證在一定期限內,按照規定的金額履行義務。一般而言,商業保函可以用于保證一定條件下的貨款付款,為第三方提供保證,也可以用于擔保債權,保證各類商業承諾。 商業保函需要由一定的金融機構開具,如商業銀行,信托公司,財產保險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
商業保函的內容一般有申請日期、受益人、保函期限、履行內容等,其中保函期限通常不超過幾十天。當保證人未能按照約定的條件完成履行義務時,受益人可以采取刑事起訴和民事提起訴訟的方式,要求保函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約定的條款消除違約并賠償損失。 越來越多的公司也在使用商業保函開展業務,如在交易中開具商業保函,用作應收賬款抵押,用于租賃物、設備使用和抵押,或用以擔保和信用審核等。有了商業保函,雙方實現信任,加強經濟交易的性,確保雙重守約,使當事人的權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維修保函:
是指應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向工程業主(受益人)保證,在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承包方(申請人)又不能維修時,由銀行按擔保函規定金額賠付工程業主。該款項通常為合同價款的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