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函擔保包括工程投標保函,履約保證證明,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支付保函。
履約保證擔保,是承包商在與業主簽訂施工合同時向業主提交的第三方的擔保,保證其按照合同約定和實際地履行其合同責任和義務。承包商不履行合同的,業主可要求保證人在擔保金額內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償。根據開發項目的不同、承包工程項目的不同而區別。
履約保證擔保資料清單:
(1). 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建筑工程履約擔保申請書及董事會決議
(2). 企業簡介、驗資報告、企業章程
(3).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 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6). 資質證書復印件
(7). 項目經理證書復印件
(8). 工程承包合同復印件
(9). 企業近兩年的財務報表及季、月報表及其他我公司要求提供的資料
質量保函,也稱為“維修保函”,是指應供貨方或承建人申請,向買方或業主保證,如貨物或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而賣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約更換或修理時,按買方或業主的索賠予以賠償的書面文件。
在進出口貿易中,進口商為了確保貨物品質符合要求,往往要求出口方提交質量保函,即保證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交貨,若發現貨物質量不符合規定,由出口方負責退換或補償損失;否則,由保證人進行賠付。質量保函的擔保金額一般為合同金額的5%--10%,有效期由雙方根據交易需要協商確定。
銀行出具的保證通常稱為保函,其他保證人出具的書面保證一般稱為保證書。保證在申請人未能按雙方協議履行其責任或義務時,由擔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額、一定期限范圍內的某種支付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保函即為保證書,為了方便,一般公司及銀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證書,其作用包括憑保函交付貨物、憑保函簽發清潔提單、憑保函倒簽預借提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