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轉讓標記撤銷。原被背書人可申請發起對“不得轉讓”標記的撤銷申請。因誤操作而將票據標記為不得轉讓,在ECDS系統中或許只能啞巴吃黃連,默默守護或是聯系承兌人提前兌付,這一問題在新系統中終于得到了解決。
電子承兌匯票在到期日的十天內,網銀中匯票的狀態會顯示提示付款,或者是發起付款申請或者其他名稱,然后填寫背書申請的相關的信息,背書給出票行,出票銀行收到背書后,就會付款至你公司的賬戶內。
電子承兌的流轉是建立在企業網銀上的,所以首先得開通企業網銀。
承兌匯票的貼現行為主要是源于持有人的資金回籠需要。承兌匯票持有人等不到票據到期收回款項,于是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轉讓于銀行,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后,將余額付給持票人。票據貼現業務是銀行以購買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的方式向企業發放的貸款。
商業承兌匯票是一種以商業承兌人的信用作為擔保的票據。商業匯票可以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商業匯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時,應當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簽發收到匯票的回單,記明匯票提示承兌日期并簽章。付款人應當在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承兌或者拒絕承兌。被追索人清償債務時,持票人應當交出匯票和有關拒絕證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費用的收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