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運輸業屬于第三產業,是服務性行業。它以提供“空間位移”的多寡反映服務的數量,又以服務手段和服務態度反映服務的質量。這一屬性決定了承運人必須不斷擴大運力滿足社會上日益增長的產品需求,遵循“旅客第—,用戶至上”的原則,為產品使用人提供、便捷、舒適、正點的優質服務。
從航空運輸的對象出發,可分為航空旅客運輸、航空旅客行李運輸和航空貨物運輸三類。
較為特殊的是航空旅客行李運輸既可附屬于航空旅客運輸中,亦可看作一個獨立的運輸過程。航空郵件運輸是特殊的航空貨物運輸,一級情況下優先運輸,受《郵政法》及相關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調適,不受《民航法》相關條文規范。
托運人要求包用飛機運輸貨物,應填交包機申請書,經承運人同意接受并簽訂包機運輸協議書以后,航空包機貨物運輸合同即告成立,簽訂協議書的當事人,均應遵守民航主管機關有關包機運輸的規定。
托運人對運輸的貨物,應當按照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包裝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托運人應當根據保證運輸的原則,按貨物的性質和承載飛機等條件包裝。凡不符合上述包裝要求的,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不符合規格的貨物。
承運人應于貨物運達到貨地點后二十四小時內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收貨人應及時憑提貨證明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貨物從發出到貨通知的次日起,免費保管三天。收貨人逾期提取,應按運輸規則繳討保管費。收貨人在提取貨物時,對貨物半途而廢或重量無異議,并在貨物運輸單上簽收,承運人即解除運輸責任。因承運入的過失或故意造成托運人或收貨人損失,托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賠償,應在填寫貨物運輸事故記錄的次日起一一百八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承運人提出,并附有關證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