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承兌匯票保貼是指對符合銀行條件的企業,以書函的形式承諾為其簽發或持有的商業承兌匯票辦理貼現,即給予保貼額度的一種授信行為。根據定義可以看出,商業承兌匯票保貼是銀行對企業發放的授信額度,可在額度內循環使用。申請保貼額度的企業既可以是票據的承兌人,也可以是票據的持票人或貼現申請人。授信承擔人在取得了銀行保貼額度得授信后,可以在簽發或持有的商業承兌匯票后加具銀行保貼函,由銀行保證貼現,當持票人向銀行提交票據要求貼現時,由銀行扣除利息后向其融通資金。
適用對象
該項業務適用于持未到期商業承兌匯票需現款支付的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信譽度較高,現金流較為充足,還款能力較強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或個體工商戶。
申辦程序
1.提交申請。提交書面申請書,即《商業匯票貼現申請書》,同時提交其他相關材料
2.背書轉讓。經銀行審批同意后,辦理在商業匯票上背書轉讓和填制貼現憑證等手續
3.使用資金。客戶背書轉讓后,銀行在扣除貼現利息后將相應的資金劃轉到客戶指定的存款賬戶,客戶即可使用貼現所得款項。
簽發商業承兌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一)表明"商業承兌匯票"的字樣;
(二)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三)確定的金額;
(四)付款人名稱;
(五)收款人名稱;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簽章。
欠缺記載上述規定事項之一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效。商業承兌匯票可以由付款人簽發并承兌,也可以由收款人簽發交由付款人承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