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口換單——去貨代或船公司換簽D/O。(根據手中提單來確定是到何處換單。H B/L貨代提單 M B/L船東提單)
2.海關電子申報——電腦預錄、審單、發送、與海關聯系/放行。
3.報檢(三檢)——電子申報放行后,憑報關單四聯中的一聯去商檢局辦理報價手續,出通關單或敲三檢章。
4.報關——遞交紙質資料(2014年11月1日起 [1],對企業資質有一定的要求)
5.交稅——海關審價按照貨物對應編碼下稅率征稅
6.查驗(如海關認為有必要)——海關根據貨物申報品名的監管條件,與當日查驗概率給予查驗,如有查驗會開出查驗通知書
7.放行——海關放行有以下幾個步驟:1.一次放行2.開出查驗通知書或無查驗直接2.次放行3.查驗后,做關封后放行。
8.提貨——放行后,收貨人可提取貨物至自有倉庫、銷售等
清關(Customs Clearance)是一個經濟學術語。即結關,是指進出口或轉運貨物出入一國關境時,依照各項法律法規和規定應當履行的手續。
清關只有在履行各項義務,辦理海關申報、查驗、征稅、放行等手續后,貨物才能放行,貨主或申報人才能提貨。同樣,載運進出口貨物的各種運輸工具進出境或轉運,也均需向海關申報,辦理海關手續,得到海關的許可。貨物在結關期間,不論是進口、出口或轉運,都是處在海關監管之下,不準自由流通。
入庫.分銷
收貨人收到貨物后安排倉儲、分銷出運。將稅單送到稅務局抵扣增值稅。進口海關監管貨物則在其監管期限內不得轉讓,如需轉讓則需向海關再次申報。
對于一般出口貨物,在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如實向海關申報,并如數繳納應繳稅款和有關規費后,海關在出口裝貨單上蓋"海關放行章"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憑以裝船起運出境。出口貨物的退關:申請退關貨物發貨人應當在退關之日起三天內向海關申報退關,經海關核準后方能將貨物運出海關監管場所。3.簽發出口退稅報關單:海關放行后,在淺黃色的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上加蓋"驗訖章"和已向稅務機關備案的海關審核出口退稅負責人的簽章,退還報關單位。在中國每天大約出口價值1.5億美元的貨物,出口核銷退稅每延遲,就會給廣大客戶造成很大損失。如何加快出口核銷退稅速度呢?在單證操作方面重要的一點就是正確填寫出口報關單。報關單的有關內容必須與船公司傳送給海關的艙單內容一致,才能順利地核銷退稅。對海關接受申報并放行后,由于運輸工具配載等原因,部分貨物未能裝載上原申報的運輸工具的,出口貨物發貨人應及時向海關遞交《出口貨物報關單更改申請單》及更正后的箱單發票、提單副本進行更正,這樣報關單上內容才能與艙單上內容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