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匯票背書,是指以轉讓商業匯票權利或者將一定的商業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為目的,按照法定的事項和方式在商業匯票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票據行為。匯票轉讓只能采用背書的方式,而不能僅憑單純交付方式,否則就不產生票據轉讓的效力。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匯票不得轉讓。
商業承兌匯票的作用:
1、有助于降低財務成本,豐富企業支付手段,提高資金效益。
2、有助于維護交易秩序,緩解企業間貨款拖欠,活躍市場經濟。
3、有助于加快資金融通,促進銀行信用和企業商業信用的有機結合,緩解融資難矛盾。
4、有助于豐富票據市場工具,促進商業信用票據化,促進票據市場發展。
5、有助于促進利率市場化,完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改善宏觀金融調控。
6、有助于增強社會信用意識,建立和完善良好的信用機制,提高社會信用程度。
銀行承兌匯票的作用:
1、手續簡單,融資成本低廉。對于買方來說,利用銀行承兌匯票,以有限的資本購進更多貨物,限度地減少對營運資金的占用與需求,有利于擴大生產經營規模。
2、對于賣方來說,對客戶提供銀行承兌匯票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銷售額,提高市場競爭力。
3、銀行承兌匯票在有效期內可以進行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或背書轉讓,相對于貸款融資可以明顯降低財務費用。
承兌匯票是指付款人(出票人)向收款人(持票人)開出的一種書面承諾,保證在匯票到期日付款。承兌匯票的承兌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對匯票的付款責任進行確認,使持票人能夠得到保障。
承兌匯票的承兌過程如下:
1.持票人將匯票提交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進行承兌。
2.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對匯票進行審核,確認匯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對承兌人的信用進行評估,確定是否承兌。
4.如果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決定承兌,就會在匯票上簽字并蓋章,表示對匯票的付款責任進行確認。
5.承兌后,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會將承兌匯票退還給持票人。
出票人簽發匯票并交付給收款人,收款人向匯票上記載的付款人請求付款,付款人應承擔付款義務。這是因為付款人與出票人在出票之前雙方之間存在資金關系,出票人在付款人處有一定金額的款項,或者付款人對出票人負有債務。所以,出票人委托付款人進行付款。為了使付款人做好付款的準備,持票人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要由付款人作出意思表示。付款人一旦承兌,該付款人則成為承兌人,就負有無條件付款的義務。相反,如果付款人不同意承兌,不在匯票上簽章,那么則不產生票據責任。付款人不同意承兌,并不對收款人承擔責任,只是對出票人違反約定義務;形成違約,從而對出票人承擔違約責任,而不是票據責任。收款人因付款人不同意承兌,也不能要求付款人承擔責任,只能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