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原則
1、性原則,指銀行在經營信貸業務的過程中盡量減少和避免信貸資金遭受風險和損失。
2、流動性原則,指商業銀行在經營信貸業務時能預定定期限收回貸款資金或者在不發生損失的情況下將信貸迅速轉化為現金的原則。
3、收益性原則,指通過合理的運用資金,提高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益,謀取利潤化,力求銀行自身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按照《貸款通則》的描述,信用貸款系指沒有擔保、僅依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發放的貸款。貸款人發放信用貸款時,必須對借款人進行嚴格審查、評估,確認其資信具備還款能力。
原《貸款通則》甚至規定“嚴格控制信用貸款,積極推廣擔保貸款”。由于信用貸款方式風險較大,大部分金融機構一般要對借款方的經濟效益、經營管理水平、發展前景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考察,以降低風險。
政府信用貸款與傳統的商業貸款有著本質區別。政府信用貸款不需對工程項目進行逐個的銀行商務評審,也不用企業提供具體的物質擔保,而是把地方政府作為一類特殊的客戶進行信用評審,其具體內容包括信用評級、信用發展度評價、風險限額和政府信用額度。開發銀行貸款與商業銀行貸款相比,貸款期限長,政府可在較長時間內統籌安排資金,還款壓力小,并免于債項評審和企業擔保,貸款程序比商業銀行貸款程序簡化。
信貸業務申請書;
借款人基本情況、資格證明文件、貸款證(卡)、授權書等;
經有權機構審計或核準的近三年和近的財務報表和報告;
董事會決議、借款人上級單位的相關批文;
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有權部門的批準文件;
用款計劃及還款來源說明;
與借款用途有關的業務合同;
銀行需要的其他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