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層建筑的周圍應安裝圓形防火通道。如果環形車道難以安裝,則可以沿摩天大樓的兩個長邊安裝。如果摩天大樓沿道路的長度超過150米,或超過220米,則穿過摩天大樓的防火通道必須處于合理的位置。
2.末端消防通道必須具有返回通道或返回碼,返回碼必須為15m x 15m或更大。大型消防車的回車場應為18m x 18m或更大。
3.在高層建筑的院子或院子里,如果邊長短于24m,建議有一條防火通道進入院子或院子。 3在自然水源中將設有滅火通道,以供消防車取水和在滅火池中使用。
4.高層建筑將有一條連接道路和庭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間的距離應在80 m以內。
5.防火通道的寬度必須至少為4.00m。防火通道與摩天大樓的外墻之間的距離應至少為5.00m,并且距防火通道4.00m之內不得有障礙物。
1、建立消防檔案
為受維保單位建立一套詳細的消防設施檔案文件,嚴格按照消防設施檔案和消防系統維護保養操作細則及工作報告來執行。
2、定期檢修/測試
填寫詳細的設備定期檢修/測試紀錄單,由甲乙雙方簽字,雙方各自存檔。
每次保養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定期檢修/測試工作總結報告。
消防維保定期檢修/測試項目
a.自動報警系統
b.消火栓系統
c.水噴淋系統
d.氣體滅火系統
e.被控聯動設備
f.防火卷簾門及防火門
g.模擬火災試驗
3、月度檢查
每月定期派查看消防主機打印記錄和消防值班記錄,了解上一個月消防系統運行情況,對出現的運行故障進行處理;對消防主機進行檢查并記錄;抽探測器進行模擬火災實驗,檢查探測器的報警準確性、報警主機運行狀況、聯動請求的正確性。到建筑物內進行檢查,了解消防設施有無被人為損壞或其他損壞情況。
對檢查結果進行記錄,并向甲方出具《月度檢查報告》。
4、應急檢修
當甲方設備出現嚴重故障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一般故障不影響建筑的,市區內4小時(市區外24小時)內,維保執業工程師到達現場維修排故;緊急情況故障,市區內1小時(市區外24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應急維修,對維修結果做好記錄。維修完成后向甲方出具《應急檢修報告》。
5、探測器清洗
根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92第4.3.3條:探測器投入運行2年后,應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并做響應閾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合格者方可繼續使用,不合格者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6、其他檢查
應甲方要求,可在重大事件之前對消防系統進行常規檢查,檢查完成后向甲方提供電器檢查/檢測工作總結報告。
7、設備保障
為了保證甲方系統長期穩定運行,乙方向甲方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保證向甲方提供本套消防系統所需的備品備件,價格不高于市場價格。
8、技術培訓
乙方負責對甲方的人員提供技術培訓,使甲方的人員能進行日常的維護和管理。培訓安排在每次檢修/試驗時進行,也可應甲方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內隨時進行,次數不限。
9、技術督導
如甲方對消防系統所在的部位進行改造施工,乙方應負責施工期間的消防報警系統探測點及聯動控制點恢復安裝的監督、指導、驗收,驗收后納入整體技術服務范圍。
(一)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申請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許可的平等權利,行政機關不得歧視。 (二)行政機關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關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三)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四)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配管、布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
2、火災探測器分成感溫、感煙或感光探測器、氣體探測器和復合探測器五種基本類型。探測器安裝距墻壁、粱邊的水平距離≥0.5m。探測器周圍不應有遮擋物。探測器至送風口的水平距離≥1.5m。感溫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0m,感煙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5m。探測器宜水平安裝,當傾斜安裝時,傾斜角≤45℃。
3、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安裝在墻上距地面(樓)高度1.5m處。應安裝牢固,并不得傾斜。按鈕的外接導線,應留有10cm以上的余量。
4、火災報警控制器在墻上安裝是,其底邊距地(樓)面高度≥1.5m處。落地安裝時,底邊高出地坪0.1~0.2m。控制器的主電源應直接與消防電源連接,控制器的接地應牢固。
5、消防控制設備在安裝前,應進行功能檢查,消防控制設備外接導線的端部,應有明顯標志。
6、系統的工作接地線應采用銅芯絕緣導線或電纜金屬管,工作接地線與保護接地線必須分開,保護接地導體不得利用金屬軟管。
7、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調試前,先對探測器、區域報警控制器、集中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裝置和消防控制設備等逐個進行單機通電檢查,正常后方可進行系統調試。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通電后,應按現行國家標準的要求對報警控制器進行各項控制功能和聯動功能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在繼續運行120h無故障后,填寫調試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