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承擔責任并采取補救措施
其次,企業應主動承擔責任,并采取具體、有效的措施,消弭行政處罰對企業的影響。企業可以制定和執行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遵守法律法規,監管各部門的行為,保證企業的合法合規經營。同時,企業也可以積極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通過賠償被損害的消費者或其他受傷方,彌補對社會的不利影響,增強社會責任感與公信力。
如何開展信用修復呢?首先,要了解自己的信用記錄,找到自己的信用問題的癥結所在。其次,要跟進自己的信用狀況,了解自己的信用得分、信用狀況和信用修復方案。同時,要及時在信用機構注冊賬戶,了解自己的信用報告和信用得分,以及針對自己的信用問題開展信用修復計劃,確保每一步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信用修復是一項需要用心打理的事業,需要人們用多種方式來提高自己的信用記錄,比如調整自己的還款記錄、低息貸款申請、切實改善生活習慣等,一步一步地推進自己的信用修復計劃。
在信用修復的過程中,人們還需要注意保持好的信用記錄,簽署合同時要認真看清標注,不要濫用借款等。此外,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個人信息,避免信息被泄露,造成不良影響。
《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涉嫌無照經營進行查處,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責令停止相關經營活動;
(二)向與涉嫌無照經營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調查了解有關情況;
(三)進入涉嫌從事無照經營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四)查閱、復制與涉嫌無照經營有關的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對涉嫌從事無照經營的場所,可以予以查封;對涉嫌用于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對涉嫌無證經營進行查處,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