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常見缺陷
1、在電氣施工圖中設計說明未準確闡述聯動邏輯關系。
2、在總線制聯動系統設計中,消防控制室未考慮手動直接控制主要滅火設備。例如CO2氣體滅火系統。
3、消火栓按鈕未考慮設計直接啟泵線路。
4、在消防聯動中,未考慮非消防電源的切斷及電梯迫降到底的返饋信號。
5、報警系統僅考慮保護接地,未設計工作接地。
6、消防控制室設置位置不妥。(有的設計在二樓)
7、未考慮消控室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用的消防電源。
8、未采用有直接手動控制功能的報警產品
規范規定:消防聯動控制設備應設有對重要消防聯動設備的直接手控制功能,能顯示泵啟動信號。當消防聯動控制設備采用總線控制方式還應至少設有六組直接輸出接點
9、在有些二總線報警系統中,未設計短路隔離器。
10、大部分工程在設計時沒有考慮設置備用擴音機。
11、在較多工程設計中一些設備間未設置對講電話。
12、消防聯動邏輯編制混亂
原因:
一、有些設計人員對消防聯動邏輯的理解不正確。
表現為:水流指示器與火災探測器及壓力開關與門報警后才啟動噴淋泵;消火栓按鈕及火災探測器與門報警后啟動消防泵;手動報警按鈕及火災探測器與門報警后啟動卷簾門,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而GB50166-9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安裝驗規范》條文說明中詳細闡明聯動邏輯關系。
(1)報警信號:一個探測器報警、水流指示器報警等。
(2)報警確認信號:可靠的確認是人工確認,也可以用電視監控。在系統設計上,一般用兩組探測器或兩種不同類別的火災探測器同時報警后的"與"門信號作為"火災的確認"方法,條文中的"火災報警后",是指一個探測器或一個回路探測器報警。"火災確認后",是指兩個探測器報警的"與"門信號發出后。
(3)卷簾門的控制
對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簾,應按下列程序控制下降:
(a)感煙探測器動作后,卷簾下降至距地(樓)面1.8m;
(b)感溫探測器動作后,卷簾下降到底;
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簾,火災探測器動作后,卷簾應下降到底。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設計規范一般規定
1、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適用于具有電氣火災危險的場所。
2、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應由下列部分或全部設備組成:電氣火災監控器;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測溫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注:當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用于電氣火災監控時,可接入電氣火災監控器。)
3、應根據建筑物的性質及電氣火災危險性設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并應根據電氣線路敷設和用電設備的具體情況,確定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的形式與安裝位置,搭配iFire消防寶實時監控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在無消防控制室且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設置數量不超過8個時,可采用獨立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
4、非獨立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不應接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探測器回路。
5、在設置消防控制室的場所,電氣火災監控器的報警信息和故障信息應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或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上顯示;但該類信息與火災報警信息的顯示應有區別。
6、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設置不應影響供電系統的正常工作,不宜自動切斷供電電源。
餐飲業開設如何辦理消防驗收?
餐飲行業作為公共聚集場所根據《消防監督檢查規定》都要進行消防驗收、消防申報、及營業前檢查的。那餐飲行業如何辦理消防驗收?
公安部120號令《消防監督檢查規定》
第八條: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檢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檢查申報表;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三)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四)消防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場所平面布置圖;
(五)員工崗前消防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取得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不需要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裝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消防檢查的申請,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有關規定受理。
第九條: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進行消防檢查,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建筑物或者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合格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合格;依法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但沒有進行備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場所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二)消防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三)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員工是否經過崗前消防培訓;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六)室內裝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七)外墻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什么是消防自動供水系統
消防給水設備的概述,特點,結構及工作原理.消防給水設備由消防主泵、消防 備用泵、穩壓泵組、氣壓罐、壓力傳感器、控制柜等組成。
平時由穩壓泵組將管網壓力穩定在設定值,火災時消防主泵自動啟動滅火。消防主泵發生故障時,消防備用泵自動投入運行。帶有雙電源切換裝置,當主電發生故障時,可自動切換備用電源。
1.消防水池
2.消防水箱
3.穩壓泵、增壓泵及氣壓水罐
3-1.氣壓給水裝置、3-2.穩壓泵、增壓泵
4.消防水泵
5.水泵接合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