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
(1)車間、庫房、辦公及其他建筑物內應結合滅火器配置場所、滅火級別、保護距離、危險等級、計算單元等,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配置滅火器。
(2)一個計算單元內配置的滅火器數量不應少于2具,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數量不宜多于5具。
(3)滅火器材應定置存放,宜有器材編號,并明確管理責任人;滅火器應在檢驗有效期內,有每(半)月檢查合格的現場點檢記錄,并有點檢人簽字。
(4)消防器材前方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不得挪動和破壞消防器材;用過的滅火器不應放回原處。
消防標識和應急照明
(1)各區域應使用規范標準消防標識,消防標識齊全、無破損、褪色,固定牢固。
(2)工作區域、作業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出口、樓梯和走道以及其他消防重點部位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設置應急照明。出口、應急疏散指示標識和應急燈電池無匱乏、無破損。
(3)設置EPS應急電源,應有明顯標識,處于工作狀態,明確管理責任人。
(4)疏散通道和出口處應當設置消防疏散標志燈或反光標志;出口標志宜設在出口的頂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m以下的墻面上,通道疏散指示燈的間距不應大于20m;標志不應當被遮擋,且保持完好。
近期,國外及我國相繼發生高層建筑火災,引起社會普遍關注。高層建筑需要配備哪些消防設施?高層建筑火災中如何逃生?
高層建筑嚴禁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外墻保溫材料。對外墻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未將保溫材料完全包覆的,要及時修繕。
嚴禁在高層建筑外墻違規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禁止在建筑周圍堆放可燃物、燃放煙花爆竹;汽車、電動車停放要與建筑外墻保持一定的距離。
高層建筑要按消防技術規范設置消防設施,并經常維護保養,確保齊全好用;防火門要常閉。
進入高層建筑內,請注意觀察疏散通道、出口和避難層所在位置;遇到火情,迅速從近的出口有序逃生,不可貪戀錢財,不要返回火場拿取財物。
高層建筑疏散樓梯、走道嚴禁堆放雜物以及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車,確保疏散通道暢通。
社區管委會、高層建筑物業單位要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組織實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高層建筑使用單位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隱患。
高層建筑居民住戶要制定家庭防火和火場逃生計劃,備齊毛巾、防毒面罩等器材,熟記逃生路線,實地勘驗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高層建筑管理或使用單位,應建立集防火、滅火、宣傳培訓于一體的微型消防站,配齊人員和必要的裝備器材,與公安消防隊開展聯勤聯訓,提升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火災探測器的安裝
(1)點型火災探測器的安裝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探測器至墻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
② 探測器周圍0.5m內,不應有遮擋物。
③ 探測器至空調送風口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m;至多孔送風頂棚孔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④ 在寬度小于3 m的內走道頂棚上設置探測器時,宜居中布置。點型感溫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0 m;點型感煙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5 m。探測器距端墻的距離,不應大于探測器安裝間距的一半。
⑤ 探測器宜水平安裝,當必須傾斜安裝時傾斜角不應大于45°。
(2)線型火災探測器和可燃氣體探測器等有特殊安裝要求的探測器,應符合現行有關國家標準的規定。
(3)探測器的底座應固定牢靠,其導線連接必須可靠壓接或焊接,當采用焊接時,不得使用帶腐蝕性的助焊劑。
(4)同一工程中的導線,應根據不同用途選不同顏色加以區分,相同用途的導線顏色應一致。電源線正極應為紅色,負極應為藍色或黑色。
(5)探測器底座的外接導線,應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處應有明顯標志。
(6)探測器底座的穿線孔宜封堵,安裝完畢后的探測器底座應采取保護措施。
(7)探測器的確認燈,應面向便于人員觀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8)探測器在即將調試時方可安裝,在安裝前應妥善保管,并應采取防塵,防潮,防腐蝕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