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日常維護方法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主要從水量、水壓兩個主要方面來檢測系統的情況。
1、消防水池的檢查
消防水池不能與其他設施混用,并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及時進行補水,為防止某些地區因為溫度過低而引起的自動滅火系統冷凍的情況,防凍體系必須完善;每月定期檢查消防水池的水位和氣體壓力,供水能力必須充足,符合設計要求,如果檢查結果水池有破損和掉漆現象,必須立即修補破損和重新涂上油漆;
定期檢查試水閥開啟狀態和是否符合標準;各種水泵控制儀器和接合器必須標明其出產區域和日期,并且有正規的標志牌,要對消防水泵定期進行試水實驗,保證能夠有足夠的排水能力;各種壓力泵的控制閥門要保證時常開啟,以便能夠正常運行;水流指示器必須帶有正規的商家標志,并且保證控制閥有良好的信號,能夠正確顯示當時水位。
同時消防水池中的水位指數必須正常;控制供水閥門必須時刻處于開啟狀態;水泵接合器部位及其附件的接口處必須完好,無滲漏,設備齊全;噴頭處的障礙物要及時清理;定期清洗管網,確保無污垢;定期查看報警閥是否開啟,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定期的實踐檢測;每月定期對噴頭進行外觀檢查,發現有滲漏現象及噴頭處有污垢時要及時處理,各種噴頭要有一定的備用品,預防緊急情況,定期檢查系統的顯示功能,保證緊急情況發生時有清晰的信號傳送到消防控制室,并且定期檢查系統的轉換開關。
2、定期使用設備進行檢查
定期使用檢測儀器對顯示器以及探測器其他設備進行分批檢測;
對壓力開關和水流指示器等具有報警功能和顯示信號的設備進行嚴格檢測,確保緊急情況發生時能夠進行正常的報警,并作出緊急預案。
備用電源要進行定期的充放電試驗,并且也要對其他電源進行切換試驗。
消火栓、水泵結合器
(1)室外消火栓應沿道路設置,應當便于消防車的停靠和操作,消火栓距路邊不應大于2m,距房屋外墻不宜小于5m;室外消火栓的間距不應大于120m;保護半徑不應大于150m。
(2)工藝裝置區內的消火栓應設置在工藝裝置的周圍,其間距不宜大于60m。
(3)水泵結合器應沿道路設置,應當便于消防車的停靠和操作。
(4)室外消火栓應定期維護,冬季室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應有防凍措施;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等應設置相應的固定標識;嚴禁遮擋、填埋、圈占。
(5)室外消火栓可結合設置地點、保護區域配置消防水帶、水槍和扳手。
(6)室外消火栓宜有器材編號,并明確管理責任人;有每(半)月檢查合格的現場點檢記錄,并有點檢人簽字。
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安裝
(1)火災報警控制器(以下簡稱控制器)在墻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樓)面高度宜為1.3~1.5m;落地安裝時,其底邊宜高出地坪0.1~0.2m。
(2)控制器應安裝牢固,不得傾斜。安裝在輕質墻上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3)引入控制器的電纜或導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 配線應整齊,避免交叉,并應固定牢靠;
② 電纜芯線和所配導線的端部,均應標明編號,并與圖紙一致,字跡清晰,不易退色。
③ 端子板的每個接線湍,接線不得超過2根;
④ 電纜芯和導線,應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⑤ 導線應綁扎成束;
⑥ 導線引入線穿線后,在進線管處應封堵。
(4)控制器的主電源引入線,應直接與消防電源連接,嚴禁使用電源插頭。主電源應有明顯標志。
(5)控制器的接地、應牢固,并有明顯標志。
室內消火栓系統設置建筑場所和設計要求
1、建筑占地面積大于300㎡的廠房和倉庫;
2、高層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
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確有困難時,可只設置干式消防豎管和不帶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內消火栓。
3、車站、 碼頭、機場的候車 (船、機)建筑、展覽建筑、商店建筑、 旅館建筑、 醫療建筑和圖書館建筑等單、多層建筑;
4、劇場和電影院等以及禮堂、體育館等單、多層建筑;
5、 建筑高度大于 15m或 體積大10O00m3的辦公建筑、教學建筑和其他單、多層民用建筑。
室內消火栓系統設置要求
1、室內消火栓一般安裝在樓道、過道以及方便人們取用的地方。多功能大廳中的消火栓則更加適合安裝在疏散門等顯眼之處;
2、消火栓的栓口距離地面0.7至1.1米, 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與設置消火栓的墻面成90°角;
3、每根水帶的長度不應超過25m, 單層工業建筑,高架庫房,甲、乙類廠房,室內消火栓的間距不應超過30m;其他單層和多層建筑室內消火栓的間距不應超過50m;
4、消火栓的間距應保證在同層的任何部位有兩個消火栓的水槍充實水柱同時到達,遠距離不能超過25m;
5、盡量不設置雙頭消火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