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場所醫療機構消防檢查要點
版衛生行業標準《醫療機構消防管理》WS308-2019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實施。
新標準第4章“消防基本要求”和第5章“特定場所消防要求”為主要內容。
第4章規定了醫療機構消防基本要求,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令第61號《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管理規定》以及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制定的《醫療機構消防管理九項規定》等法律法規進一步詳細規定了醫療機構的消防管理原則、消防責任、消防組織、消防制度、消防重點部位、日常巡查和檢查、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消防教育培訓等要求。
第5章規定了醫院內特定場所的消防附加要求,通過結合醫院的特點,明確了不同科室、部位的消防措施。這些科室、部位主要是人員密集、人員行動能力差、使用危險化學品或對保證建筑的消防至關重要。這些措施具有普遍指導意義,便于人員使用、執行。
一、總平面布置
主要是醫用液氧儲罐區
1、與醫院外的建筑防火間距要符合建規第4.3.3條規定。
2、與醫院內的建筑防火間距要符合《醫用氣體工程技術規范》GB 50751的規定。
3、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 GB51039-2014室外液氧罐與辦公室、病房、公共場所及繁華道路的距離應大于7.50m。
二、防火分區與防火分隔
1、防火分區按建規5.3.1要求執行。
2、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 GB51039-2014 高層建筑內的門診大廳,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并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裝修時,地上部分防火分區的允許建筑面積應為4000㎡。
3、醫院建筑內的手術部,當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并采用不燃燒或難燃燒材料裝修時,地上部分防火分區的允許建筑面積應為4000㎡。
4、防火分區內的病房、產房、手術部、精密貴重醫療設備用房等,均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燒體與其他部分隔開。墻上必須設置的門、窗應采用乙級防火門、窗。
5、設置分子篩制氧機組制氧站,應符合下列要求:
(1)制氧站宜獨立設置或設置在建筑物屋頂;
(2)氧氣匯流排間與機器間的隔墻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5h,氧氣匯流排間與機器間之間的聯絡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3)氧氣儲罐與機器間的隔墻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5h,氧氣儲罐與機器間之間的聯絡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三、平面布置
1、主要在建規5.4.5
2、中心供氧用房應遠離熱源、火源和易燃易爆源。
3、病房樓內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罐。
四、疏散
1、防火分區、樓層一個出口的限制,參見建規5.5.8
2、疏散樓梯參見建規5.5.12與5.5.13
3、房間疏散門、出口的設置,位于兩個出口之間或袋形走道兩側房間,當建筑面積不大于75m2時,可設置1個疏散門。
4、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需要控制人員隨意出入的出口、疏散門,或設有門禁系統的,應保證火災時不需使用鑰匙等任何工具即能易于從內部打開,并應在顯著位置設置“緊急出口”標識和使用提示。
5、疏散距離參見5.5.17
6、疏散寬度參見5.5.18
除符合建規要求外,尚應符合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 GB51039-2014第5.1一般要求。
五、手術部
1、手術部的消火栓宜設置在清潔區域的樓梯口附近或走廊。必須設置在潔凈區域時,應滿足潔凈區域的衛生要求。
2、血液病房、手術室和有創檢查的設備機房,不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
3、手術部潔凈和清潔走廊宜采用隱蔽型噴頭。
六、病房、重癥監護室
1、避難間的設置參見建規5.5.24
2、病房應采用快速反應噴頭
3、病房房門、公共區域應設置疏散示意圖
4、超過兩層的病房應配備一定數量的防護面罩、照明設備、輔助逃生設施
5、重癥監護室應自成一個防火分區,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七、藥品庫房、藥劑室
1、與其他場所防火分隔
2、不應設置休息室、辦公室,不留人住宿
3、易燃易爆物品應儲存在危險品庫,禁止儲存在地下室
八、病案資料庫
1、用電設備措施
2、溫度較高時的降溫措施
九、實驗室
1、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
2、電氣線路的敷設
十、放射機房
1、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2、X線機的電纜敷設和日常檢查
3、核磁共振機房宜配置無磁性清潔劑滅火器
十一、營養廚房
1、油煙管道至少每兩個月清洗一次
2、防火分隔,燃氣管理
3、餐廳建筑面積大于1000平方米的應設置廚自滅系統。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常見缺陷
1、在電氣施工圖中設計說明未準確闡述聯動邏輯關系。
2、在總線制聯動系統設計中,消防控制室未考慮手動直接控制主要滅火設備。例如CO2氣體滅火系統。
3、消火栓按鈕未考慮設計直接啟泵線路。
4、在消防聯動中,未考慮非消防電源的切斷及電梯迫降到底的返饋信號。
5、報警系統僅考慮保護接地,未設計工作接地。
6、消防控制室設置位置不妥。(有的設計在二樓)
7、未考慮消控室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用的消防電源。
8、未采用有直接手動控制功能的報警產品
規范規定:消防聯動控制設備應設有對重要消防聯動設備的直接手控制功能,能顯示泵啟動信號。當消防聯動控制設備采用總線控制方式還應至少設有六組直接輸出接點
9、在有些二總線報警系統中,未設計短路隔離器。
10、大部分工程在設計時沒有考慮設置備用擴音機。
11、在較多工程設計中一些設備間未設置對講電話。
12、消防聯動邏輯編制混亂
原因:
一、有些設計人員對消防聯動邏輯的理解不正確。
表現為:水流指示器與火災探測器及壓力開關與門報警后才啟動噴淋泵;消火栓按鈕及火災探測器與門報警后啟動消防泵;手動報警按鈕及火災探測器與門報警后啟動卷簾門,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而GB50166-9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安裝驗規范》條文說明中詳細闡明聯動邏輯關系。
(1)報警信號:一個探測器報警、水流指示器報警等。
(2)報警確認信號:可靠的確認是人工確認,也可以用電視監控。在系統設計上,一般用兩組探測器或兩種不同類別的火災探測器同時報警后的"與"門信號作為"火災的確認"方法,條文中的"火災報警后",是指一個探測器或一個回路探測器報警。"火災確認后",是指兩個探測器報警的"與"門信號發出后。
(3)卷簾門的控制
對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簾,應按下列程序控制下降:
(a)感煙探測器動作后,卷簾下降至距地(樓)面1.8m;
(b)感溫探測器動作后,卷簾下降到底;
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簾,火災探測器動作后,卷簾應下降到底。
布線
(1)在管內或線槽內的穿線,應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結束后進行。在穿線前,應將管內或線槽內的積水及雜物清除干凈,有利于穿線后提高線路的絕緣電阻,在穿線時,必須使用護圍,以保護導線絕緣層。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單獨布線,系統內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線路,不應穿在同一管內或線槽的同一槽孔內。
(3)導線在管內或線槽內,不應有接頭或扭結。導線的接頭,應在接線盒內焊接或用端子連接。
(4)敷設在多塵或潮濕場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連接處,均應作密封處理。穿越人防防護墻或臨空墻處,應按規范要求做好密閉處理。
(5)管路超過下列長度時,應在便于接線處裝設接線盒:
① 管子長度每超過30m,無彎曲時;
② 管子長度每超過20m,有1個彎曲時;
③ 管子長度每超過15m,有2個彎曲時;
④ 管子長度每超過8m,有3個彎曲時。
(6)金屬管子入盒時,盒外側應套鎖母,內側應裝護口,在吊頂內敷設時,盒的內外側均應套鎖母。在吊頂內敷設各類管路和線槽時,宜采用單獨的卡具吊裝或支撐物固定。
(7)線槽的直線段應每隔1.0~1.5 m設置吊點或支點,在下列部位也應設置吊點或支點:
①線槽始端、終端及接頭處;
②距接線盒0.2 m處;
③線槽走向改變或轉角處,應采用防晃吊架。
(8)吊裝線槽的吊桿直徑,不應小于6mm 。
(9)管線經過建筑物的變形縫(包括沉降縫、伸縮縫、抗震縫等)處,應采取補償措施,導線跨越變形縫的兩側應固定,并留有適當余量。
(10)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導線敷設后,應對每回路的導線用500V的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其對地絕緣電阻值不應小于20MΩ。
氣體滅火系統消防工程的竣工檢測內容
1、檢查氣體滅火系統的貯瓶間的設備、組件、滅火劑輸送管道、噴咀及防護區的設置(配置密度)和安裝狀況;
2、對氣體滅火系統模似聯動試驗、查看先發聲、后發光的報警程序,查看切斷火場電源、自動啟動、延時啟動量、防火閥和排風機(閉鎖)、噴射過程、氣體釋放指示燈、電動風口(常開與火警聯動)等的動作是否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