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可評可考。一般而言,具備職稱評定條件的人不用參加全國通考,可以直接評定職稱,與考試獲得的職稱具有同等效力,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均與認可,并且可以將職稱評定檔案調入所在單位主管人事部門。如果有的人不具備職稱評定條件,又想獲得職稱,那就需要參加全國統一考試了。所以說,職稱可評可考,考評效力同等,全國各地通用。
員級職稱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2).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助理級職稱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
(3).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取得員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四年以上。
(4).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申報中級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
3、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干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4、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申報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畢業;
(2)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3年;
(3)本科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4)專科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7年;
(5)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后,取得助師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滿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專學歷,并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