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包豪斯階段,我們才系統合理地探索了一條技術與藝術和諧統一的道路。建立了當代工業設計框架,豐富了工業設計的內涵,使工業設計更加注重產品本身的合理化和自身(即客戶)在產品設計中的地位。但工業設計的發展不再簡單“技術”特別是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工業設計的范圍擴大了,工業設計的內涵和延伸也發生了變化。
隨著時代的發展,可以預見,工業設計將擺脫簡單的外觀設計,繼續擴大范圍。一些專家甚至指出,“設計和規劃工業社會中任何具體或抽象、大或小的目標”都可以稱之為工業設計。
這里的“工業產品”,必須是可能通過工業生產方法重復制造的,因此,取決于特定地理條件、不能重復再現的建筑物、橋梁的形狀,以及無法穩定再現的純手工藝品、農畜產品等并不能構成外觀設計;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對產品的整體設計才能獲得外觀設計專利權,在產品中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單獨使用的“局部設計”,如帽檐、杯把等,不能獲得外觀設計專利權。
工業設計和產品設計在某種意義上是完全一樣的,但它更適合具有功能價值的東西,通過工業設計開發,以產品的形式展現在我們眼前,產品設計是工業設計的核心,是企業運用設計的關鍵環節,它實現了將原料的形態改變為更有價值的形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