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上述4種理解都有其依據和合理性,但是作為一個科技名詞,不能長期存在太大的歧義。從科學研究與創新、信息和知識的交流與傳播、科學教育與普及三方面看,都需要盡快將其規范化。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路甬祥院士曾指出:科技名詞規范化對于科學研究與創新、信息和知識的交流與傳播、科學教育與普及具有基礎性作用,要深刻認識科技名詞規范化事業的重要意義。
生態環境是生態和環境兩個名詞的組合。生態一詞源于古希臘字,原來是指一切生物的狀態,以及不同生物個體之間、生物與環境之間的關系。德國生物學家E·海克爾1869年提出生態學的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