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一、快遞環境的差異性,不同的法律法規、人文、習俗、語言、科技發展程度和硬件設施。
二、快遞系統范圍的廣泛性,快遞本身的復雜性,加上國際快遞的特殊性,操作難度較大,面臨風險更多。
三、快遞的信息化要求決定其先進性,對信息的提供、收集與管理有更高的要求,要求有國際化信息系統的支持。
國際快遞運輸的風險較大。由于在國際快遞運輸中環節多,運輸距離長,涉及的面廣,情況復雜多變,加之時間性又很強,在運輸沿途國際形勢的變化、社會的動亂,各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發生,以及戰亂、封鎖禁運或海盜活動等,都可能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國際快遞運輸,以至于造成嚴重后果,因此,國際快遞運輸的風險較大。為了轉嫁運輸過程中的風險損失,各種進出口貨物和運輸工具,都需要辦理運輸保險。
國際快遞運輸相比于商業快遞速度偏慢。查詢網站信息滯后、通達國家較少、一旦出現問題查詢只能做書面查詢、時間較長。
國際運輸中快遞對包裝的一般規定:
⒈貨物包裝必須堅固、完好、輕便,在運輸過程中能防止包裝破裂、內物漏出、散失。
⒉包裝的形狀應適合貨物的性質、狀態和重量,并且便于搬運、裝卸和碼放。
⒊在特定條件下承運的貨物、動物,如鮮活易腐貨物等,其包裝應符合對各貨物的特定的要求。
⒋對特小快件貨物(如小件樣品),必須外加一定體積的木箱或紙箱包裝(用填充料襯墊等),包裝后整個快件貨物的體積長、寬、高合計不得少于40CM,小一邊不得少于5CM。
⒌包裝內的墊付材料(如木屑、紙屑)不能外漏。
⒍如果貨物的包裝不符合要求的貨物,應向發貨人作出說明,要求發貨人改造或重新包裝后方可出運。
鋼琴、陶瓷、工藝品等偏重或貴重的物品請用木箱包裝。
1)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韓國、日本、等多國家,對未經過加工的原木、或原木包裝有嚴格的規定,必須在原出口國進行熏蒸,并出示承認的熏蒸證,進口國方可接受貨物進口。否則,罰款或將貨物退回原出口國。
2)歐洲對松樹類的木制包裝規定,貨物進口時必須有原出口國檢疫局出示的:沒有蟲害的證明。
3)加工后的木制家具不用做熏蒸。
*日常生活常用類物品如書籍、各種用具等可用結實的紙箱自行包裝,并做防潮處理。
*易碎類的物品用東西填充好,避免損壞。
4)條件允許,在紙箱內鋪墊一層防水用品(例如:塑料袋、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