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注于有限空間作業管理,有限空間是指在密閉或半密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如:深基坑的肥槽、地下工程、隧道、管道、容器等。
作業負責人向有限空間所屬單位(以下簡稱所屬單位)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所屬單位管理機構接到申請后應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清單》和現場實際情況作出是否具備基本作業條件的定性結論,并告知作業負責人。如結論為“否”,則本流程終止,不得作業。如結論為“是”,單位管理機構則應向作業負責人發放空白《作業票》并指導其填寫。
入有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內照明電壓應不大于36V。在潮濕或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于12V,所有燈具及電動工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要求。
作業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有可能危及作業人員時,必須立即撤出;若需要繼續作業,必須重新辦理進入設備內作業審批手續。
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與車間負責人共同檢查設備內部,確認設備內無人員和工具、雜物后,方可封閉設備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