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資本主義社會,生產力更加發展,也就出現了大型博覽會,甚至是世界性的博覽會。其規模和形式空前壯大,還到處出現各種不同類型的博物館、陳列館。隨著科技的發展,展覽有形式上、內容上都有了重大的革新的突破,例如融聲、光、電于一體的綜合表現手法,甚至出現列車展覽、汽車展覽、輪船展覽、飛機展覽(即把展品裝在某一大型運輸工具上,到處流動,供人參觀),還有僅僅是放映錄像或張內貼圖表,甚至采用電傳交流的貿易展覽等。
調節供給會展活動能為產品供給者提供展示產品性能的機會,比較不同產品的性能、價格等方面的差異,測算市場供給方面的競爭態勢,為企業的市場供給決策提供依據,從而促進有效供給增長。
會展活動能增加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傳統習俗的人們之間的互相交流與了解,消除溝通障礙,擴大共識,為產品的跨區域、跨文化、跨民族、跨環節的流通創造條件,有利于供給實現和供給創造。
貿易類會展項目是指為產業及制造業、商業等行業舉辦的展覽活動,參展商和參觀者主體都是商人,參展商可以是行業內的制造商、貿易商、批發商、經銷商、代理商等相關單位,參觀者主要是經過篩選邀請來的采購商,一般的觀眾被排除在外,展覽的終目的達成交易。
消費類會展項目是指為社會大眾舉辦的展覽活動,這類會展項目多具有地方性質,展出內容以消費品為主,通過大眾媒介如電視、電臺、報刊、網絡等吸引觀眾。觀眾主要是消費者,消費者需要購買門票入場,這類項目非常重視觀眾的數量。
區分展覽項目是貿易性質還是消費性質,主要標準是觀眾的組成,即觀眾是貿易商還是一般消費者,而不是以展品,即工業品或消費品來反映。
綜合展覽是指包括全行業或數個行業的展覽會,也被稱作橫向性展覽會,如重工業展、輕工業展。專業展覽指展示某一行業甚至某一項產品的展覽會,如鐘表展。
展覽會的級別分類標準這幾年,會展業的迅猛發展已經使其成為一個不可小覷的行業,在越來越成熟的市場經濟環境下,如何監督、引導會展業的規范發展已成為會展業需要解決的重點問題。原來一貫的多頭審批制管理已經不再適應會展業的發展需求,只有通過法規和行業標準進行間接調控和引導,才是其良性發展的保證。
原國家經貿委2002年12月批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行業標準《專業性展覽會等級的劃分及評定》(SB/T l0358--2002)(以下簡稱《標準》),并于2003年3月1日起實施。當前,我國只有對專業性展覽會的等級進行劃分的標準。在《標準》中具體規定了專業性展覽會等級評定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