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相應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且所學專業對口的大中專畢業生,可按湘人發〔2001〕55號文件規定,直接認定相應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工程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行以考代評是一項政策性、業務性很強的工作,關系到廣大參考人員和相關單位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各市州建設和人事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實施,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3號令),加強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切實維護考試的性與嚴肅性。
職稱是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等級稱號。 職稱是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一種任職資格,它不是職務。是從事專業技術和管理崗位的人員達到一定專業年限、取得一定工作業績后,經過考評授予的資格。
申報條件 ⒈助理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中級工程師評定原則
《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任職基本條件:
擔任工程師職務,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備下列部門之一的條件
⑴生產、技術管理部門
①基本掌握現代生產管理和技術管理的方法,有獨立解決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的能力。
②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③有一定從事生產技術管理的實踐經驗,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和經濟效益。
④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⑵研究、設計部門
①有獨立承擔較復雜項目的研究、設計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②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③有一定從事工程技術研究、設計工作的實踐經驗,能吸收、采用國內外先進技術,在提高研究、設計水平和經濟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績。
④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