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員 主要工作內容是在項目經理領導下,深入施工現場,協助搞好施工監理,與施工隊一起復核工程量,提供施工現場所需材料規格、型號和到場日期,做好現場材料的驗收簽證和管理。
三類人員包括: 1.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 是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工作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理、企業分管生產工作的副經理等。 2.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 是指經企業法定代表人同意,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負責人等。 3.建筑施工企業專職生產管理人員 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生產管理人員。既企業專職員C1和施工現場專職員C2。
A類人員,即企業主要負責人,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工作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總裁)、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副總裁)、分管生產經營的副總經理(副總裁)、技術負責人、總監等人員。
建筑施工企業關鍵技術崗位八大員: 施工員(測量員)、質量員、標準員、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等。在JGJ/T 250-2011新標準重新定義施工現場人員的職業標準,2011年7月13日發布,2012年1月1日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