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績能力 任高級工程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主持或為主承擔過國家科研攻關項目或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并獲得相應的成果獎勵。 B、主持或為主完成過二項以上省(部)級重點科研項目,并獲得省(部)級以上的成果獎勵。 C、主持或為主承擔過二項以上大中型工程設計、生產項目,經成果驗收與鑒定,并獲得省(部)級以上的相關獎勵。 D、主持或為主承擔過本行業技術發展規劃,得到省(部)級以上主管部門的認可,并在全行業推廣應用。 E、主持或為主承擔過二項以上大中型企業的規劃設計、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創新、設備改進、成果產業化、提高產品質量或工藝水平等項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會、經濟效益或得到省(部)級以上主管部門的肯定。 F、主持或為主承擔過二項以上重點新產品的研制、設計、制造、安裝或調試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得到省(部)級主管部門的肯定。 H、主持或為主承擔過國家及省(部)級行業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的制定工作,該標準或規范已在全國、全省或全行業范圍實施。
對計算機應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員,應參加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水平考試或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取得3個模塊合格證書。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人員可免試: (1)取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含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科學教育、軟件工程、計算機器件及設備、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網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3)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程序員及以上級別資格證書。
證書頒發 1、參考科目總分達到規定標準即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事廳發文確認。 2、省職改辦負責安排各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打印工作,省職改辦負責證書驗印,各市州人事職改部門和省直單位人事(職改)部門負責證書的頒發。
高級工程師職稱考試指凡大專以上學歷,擁有兩年、三年或五年工作經驗者(具體按工作性質和學歷而定)都可以參加高級工程師職稱考試,具體事宜如下。 高級工程師分為兩級三類:高級工程師(副高)、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正高)、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正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