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相應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且所學專業對口的大中專畢業生,可按湘人發〔2001〕55號文件規定,直接認定相應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工程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行以考代評是一項政策性、業務性很強的工作,關系到廣大參考人員和相關單位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各市州建設和人事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實施,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3號令),加強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切實維護考試的性與嚴肅性。
高級工程師對應教育類副教授,研究類副研究員,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對于研究類研究員,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對應于教育類教授。 高級工程師在工程界為技術專家或技術能手,在企業中發揮著無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強的工作能力。
證書頒發 1、參考科目總分達到規定標準即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事廳發文確認。 2、省職改辦負責安排各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打印工作,省職改辦負責證書驗印,各市州人事職改部門和省直單位人事(職改)部門負責證書的頒發。
對專業知識的要求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發)的精神,工程技術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確定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凡申報土建施工、道路與橋梁施工、水務建筑施工、裝飾裝修施工、公用設備安裝五專業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需取得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前兩年(2009或2010年)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專業不限)科目的合格成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