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可評可考。一般而言,具備職稱評定條件的人不用參加全國通考,可以直接評定職稱,與考試獲得的職稱具有同等效力,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均與認可,并且可以將職稱評定檔案調入所在單位主管人事部門。如果有的人不具備職稱評定條件,又想獲得職稱,那就需要參加全國統一考試了。所以說,職稱可評可考,考評效力同等,全國各地通用。
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相應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且所學專業對口的大中專畢業生,可按湘人發〔2001〕55號文件規定,直接認定相應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工程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行以考代評是一項政策性、業務性很強的工作,關系到廣大參考人員和相關單位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各市州建設和人事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實施,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3號令),加強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切實維護考試的性與嚴肅性。
中級職稱申報要求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并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并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并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4)初中及以下學歷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對計算機應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員,應參加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水平考試或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取得3個模塊合格證書。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人員可免試: (1)取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含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科學教育、軟件工程、計算機器件及設備、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網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3)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程序員及以上級別資格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