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高新技術企業在研發費歸集方面存在的問題
1、主要存在超范疇歸集行為,比如:工資發放名單與企業提供的研發部門人員名單不符,甚至出現了不應該出現的行政、市場、財務人員。
2、研發項目的領用材料在多個項目間平均分配,而提供的支撐材料卻是企業規模化生產的領用單(領用數量明顯不屬于研發范圍內)
3、儀器設備的運維費用未能明顯區別是生產設備還是研發專用設備,沒有設備工時占用記錄單。
4、情況同上,計提的折舊混入了生產設備折舊,分攤無計算依,直接固定比例簡單粗暴分配。
5、設計費用的概念弄混,將委托外部研發全部計入本科目。
6、裝備調試費未能準確區分研發試驗和規模化量產之間的界限。
7、其他費用列舉的范圍在無限過大,混合不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