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用電動挖掘機MWD6/0.3L和MWD2/0.12L煤礦用電動挖掘機學名煤礦用液壓挖掘機是山重重工機械有限公司在吸收國內外同類產品優點的基礎上,自主研究、開發、制造的井下裝巖及清底設備。該機結構緊湊、外形尺寸小,同時由于采用電動液壓系統,因而具有節約能源、噪聲低、污染小、效率高等特點。與豎井鉆機配套使用,可實現煤礦及其它礦山豎井掘進機械化作業,從而大大提高掘進速度。同時該機也可用于平巷及斜巷裝巖及挖掘作業。
該機適用于煤礦、金屬礦、非金屬礦的豎井、平巷及坡度小于 18°斜巷掘進中的裝巖、清底以及凍土層的挖掘作業。該機具有以下特點:
1.與傳統的人工清底相比,使用該機在大大節約人工成本的同時,提高了作業效率,改善了工作環境。
2.操作者處于頂棚保護下作業,有利于生產。
3.與傳統的柴油動力小型挖掘機相比,由于采用電動液壓系統,因而具有噪聲低、無尾氣污染的特點,更適用于井下使用。
4.該機結構緊湊、外形尺寸小,下井時工作裝置可回收到底盤輪廓內,便于垂直下井及升井。
5.上車結構緊湊,尺寸小,當其回轉時其尾部與井壁也不會碰撞,因此更適用于井下狹小空間作業。
6.主要動作采用先導閥控制,操作輕松簡便,工作平穩無沖擊。
產品使用環境條件:
1、適用于直徑 4.5米以上豎井,以及斷面為 4.0×4.5 米以上且坡度小于18°的巷道。
2、巖石的普氏硬度 f 小于等于 12,塊度小于等于 500mm,松散密度不大于 1.8t/m3。
3、海拔高度≤1000m。海拔 1000m 以上高原環境需進行特殊設計;
4、巷道環境為-5℃~+40℃,相對濕度≤90%(溫度為 25℃時);
5、電壓極限偏差為±5%,交流頻率極限偏差為±1%;
6、煤礦用電動液壓挖掘機工作時周圍的煤塵、甲烷爆炸性氣體含量應符合《煤礦規程》規定的含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