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TS16949:2002由IATF在ISO/TC176的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技術委員會的支持下制定的。第三版ISO/TS16949取消并替代了第二版,是根據ISO9001:2008進行了技術修訂的。由于ISO/TS16949:2009已包含了ISO9001:2008的所有內容,所以獲得ISO/TS16949:2009的認證,也標志著符合ISO9001:2008標準。
為了能確保前述CE標志 (CE Marking ) 認證實施過程中的4項要求得以滿足,歐盟法律要求位于30個EEA 盟國境外的制造商必須在歐盟境內指定一家歐盟授權代表(歐盟授權代理)(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以確保產品投放到歐洲市場后,在流通過程及使用期間產品“”的一貫性;技術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須存放于歐盟境內供監督機構隨時檢查;對被市場監督機構發現的不合CE要求的產品、或者使用過程中出現事故但是已加貼CE標簽的產品,必須采取補救措施。(比如從貨架上暫時拿掉,或從市場中地撤除);已加貼CE標簽之產品型號在投放到歐洲市場后,若遇到歐盟有關的法律更改或變化,其后續生產的同型號產品也必須相應地加以更改或修正,以便符合歐盟新的法律要求。
2002年3月1日,ISO與IATF公布了國際汽車質量的技術規范ISO/TS16949:2002,這項技術規范適用于整個汽車產業生產零部件與服務件的供應鏈,包括整車廠,2002年版的ISO/TS16949已經生效,并展開認證工作。
IATF對3個歐洲規范VDA6.1(德國),AVSQ(意大利),EAQF(法國)和QS-9000(北美)進行 了協調,在和ISO9001:2000版標準結合的基礎上,在ISO/TC176的的認可下,制定出了ISO/TS16949:2002 這個規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