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②登記并審核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對車輛查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汽車報廢通知書》汽車工業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報廢汽車的回收處理行業也發展得比較好,有比較健全的體系。日本有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5000家,破碎企業140家,報廢汽車回收利用率接近。2005年《汽車循環利用法》出臺,明確規定汽車生產商與負責拆解企業、粉碎企業等的職責分工;通過汽車登記申報制度與循環利用體系可以掌握每輛二手車的出口、廢舊車輛的流動情況及廢車的拆解情況。
當前國內絕大多數報廢汽車拆解后僅廢棄金屬可得以回收利用,殘值浪費嚴重,拆解廢物的無害化處置及拆解過程的環境污染防治沒有得到貫徹,產生了嚴重、甚至不可逆轉的環境污染。“中國具有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資質認證的大部分企業處理技術水平較之國際本已偏低,而且沒有統一的國家汽車零部件報廢產業標準和檢測標準,因此回收利用率低,企業盈利能力差。”楊雷說:“正規企業如此,那些非正規企業才能高價收車、非法經營,造成大量的資源浪費和嚴重的環境污染是必然的結果?!敝袊?我國在2000年之前,家用車使用十年或十萬公里就會強制報廢,但現在的造車技術越來越好,車過早報廢太浪費資源,后又改成了15年,于2006年我國對小轎車等非運營車使用年限又做出了調整,取消了使用年限(對用于運營的車輛還是有使用年限規定的)。不過車超過15年每年都會有兩次年檢,年檢過了才能正常的延遲報廢時間。我國跟其他國家不一樣的是不允許隨便更換汽車發動機。
所謂報廢車就是達到一定使用年限,政府規定強制報廢的車。根據《報廢標準》及交警總隊文件規定,汽車報廢年限及可延緩報廢年限如下:1、出租汽車使用年限8年,得延緩報廢。2、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車、廠定總質量小于1.8噸的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為8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4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消防車、吊車、鉆探車等從事專門作業的車輛使用年限為10年,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和檢驗情況延緩報廢,延緩報廢期間每年檢驗1次。右置方向盤汽車不得延緩報廢。延緩報廢參加特殊檢驗的各類汽車,當年度首次到總隊直屬檢測站檢驗,當年的其它次在支隊檢測站檢驗。
由于準報廢車低廉的價格和監管力度不足,二手車商和非法經營企業大范圍地高價收購之舉滋長了報廢車流向二手車市場的需求空間,大量報廢車以假轉籍、假過戶等形式流入黑市。報廢汽車私拆濫解早已是公開的秘密,目前中國各省都存在有規模不等的“地下”拆解市場,專業從事報廢車輛收購、拆解及拼裝、銷售,且近年已愈演愈烈。就此龍少海指出,導致報廢汽車市場管理混亂的直接原因是有效監管報廢車輛流失措施的缺失,而根本原因則是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沒有形成聯動長效機制,以及法律和監管存在嚴重缺位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