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小企業來說,融資租賃不但可以降低企業融資標準,同時還能防止出現信息不對稱現象,進而減少企業資金提供者信息管理成本投放,提升企業整體效益。融資租賃在減少信息不對稱現象中起到兩點作用。一是出租人對承租人在財務以及運營等方面信息披露標準不嚴謹。二是租賃合同中對租賃以及還款時間設定形成完善的信息反饋體系。融資租賃需要對企業當前現金流量狀況進行思考,采用前期少支付、后期多支付等形式,緩解企業在財務方面的壓力,進而迎合企業發展過程中對資金的需求。
融資租賃公司,目前可以分成:金融租賃公司,普通融資租賃公司。金融租賃,是必須由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作為主發起方牽頭發起設立的;后者則主要是由境外公司作為主發起機構來發起設立;經常會有投資人了解融資租賃牌照相關事項。
廠商租賃:廠商租賃是設備制造廠商與中租結成戰略合作伙伴,以融資租賃方式為購買其產品的客戶進行融資,并進行后續設備資產管理的一種業務模式。適用于設備制造廠商。 杠桿租賃:由中租牽頭作為主干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的租賃方式。中租通過成立一家項目公司,通過投入租賃物購置款項的部分金額,即以此作為財務杠桿,為租賃項目取得全部資金。適用于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1.直接融資租賃:中租根據承租企業的選擇,向設備制造商購買設備,并將其出租給承租企業使用。租賃期滿,設備歸承租企業所有。 適用于固定資產、大型設備購置;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 2.售后回租:承租企業將其擁有的設備出售給中租,再以融資租賃方式從中租租入該設備。中租在法律上享有設備的所有權,但實質上設備的風險和報酬由承租企業承擔。適用于流動資金不足的企業;具有新投資項目而自有資金不足的企業;持有快速升值資產的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