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0年代,人們不再把公共關系看作為企業的“額外負擔”,而是把它當成了市場營銷的一種職能。1981年,葛郎儒(Christian Gronroos)提出了“內部營銷”的理論;到1985年,杰克森(Barbara B .Jackson)提出要開展“關系營銷”。這些新觀點,綜合起來,就是認為需要在市場營銷職能中增加一個新項目:協調平衡各種公共關系。
企業作為一個社會成員,與顧客和社會其它各個方面都存在著客觀的聯系。改善和發展這些聯系既可改善企業的社會形象,也能夠給企業帶來市場營銷上的好處,即增加市場營銷的性、容易性。按照杰克森的觀點,商品銷售只是企業與顧客之間營銷關系的一部分。事實上,他們之間還可以發展經濟的、技術的和社會的聯系和交往。這種“關系營銷”的思想同樣適合于發展和改善企業與分銷商、供應商、運輸和倉儲商、金融機構、宣傳媒體以及內部職工的關系,使企業在市場營銷過程中,都可以找到可以依賴、可予以幫助的戰略伙伴。協調平衡公共關系需要正確處理三個關系,即商品生產經營與企業“社會化”的關系,獲取利潤與滿足顧客需要的關系和滿足個別顧客需要與增進社會福利的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