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由來20 世紀 80 年代以來,隨著國家對礦產資源需求的迅速增加及礦業經濟的迅猛發展,因礦山開采而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問題也日趨嚴重,尤其是露天開采, 不但影響自然景觀、造成環境污染,而且還會造成水土流失,誘發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
中共十八大以來,總書記從生態文明建設的宏觀視野提出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理念,在《關于(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中強調:“人的命脈在田,田的命脈在水,水的命脈在山,山的命脈在土,土的命脈在樹。用途管制和生態修復必須遵循自然規律”,“對山水林田湖進行統一保護、統一修復是十分必要的”。
2016 年 11 月 24 日,以國發〔2016〕65 號文印發了《“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十三五”規劃明確提出:必須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其中綠色是永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和人民對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體現。必須堅持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可持續發展, 堅定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推進美麗中國建設。
二、主要目的通過對本項目開展綜合治理,主要達到以下目的:
(1)消除礦區地質環境不斷惡化的趨勢,避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發生,降低其對周圍居民財產及生命的威脅程度;
(2)對礦區進行生態修復,因地制宜的進行植被恢復,使生態環境得到較大程度改善,變荒山為綠山、景山,美化治理區周圍地質環境;
(3)減少治理區的揚塵,提高空氣質量,減少大氣污染,實現水土保持。
(4)通過本次綜合治理工作,為后期全區域路段的綜合治理提供依據。
三、項目任務根據礦山地質環境特征及危害發展趨勢,對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進行科學評價,以保障因采礦威脅范圍內居民的生命財產和恢復地形地貌景觀為目的, 對礦山生態修復綜合治理開展施工圖設計。具體如下:(1)在野外調查和資料收集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入研究礦區地質環境現狀,地質災害特點及其形成和發育條件、變形特征及穩定性;(2)根據地質環境問題發育特征及成因,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治理方案;(3)對礦山遺留的高邊坡及廢石堆提出治理措施,以防范滑坡、崩塌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的發生。四、主要勘查結論與治理建議
(1)主要勘查結論
①項目內巖面地質環境問題主要為地質災害(危巖體及崩塌)、土地資源破壞、地形地貌景觀破壞。
植被的破壞,使得雨季時,造成水土流失;旱季時風化揚塵嚴重,給附近村民的健康造成了影響,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邊坡巖石裸露,位于道路和村莊直觀可視范圍,嚴重影響了地形地貌景觀。
②項目的高陡邊坡目前基本處于穩定狀態,在風化和降雨的影響下, 局部位置可能發生小規模的楔形體破壞和崩塌。
(2)治理建議
①勘查區邊坡及開采臺階邊緣由于風化的影響,普遍發育有松散的碎塊石,建議施工時清除。
②針對勘查區土壤質量現狀,治理設計時,建議根據所栽種植物、林木的種類,采取相應的工程措施。采取混合噴播種植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