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有色金屬 各種有色金屬切頭、屑末、邊角料; 各種機械設備中的廢有色金屬零部件(含合金零件); 各種廢有色金屬材料:廢絲、廢管、廢棒、廢帶等; 廢電器、廢電纜、廢電線、各種廢銅漆包線、廢導電板、廢鉛電瓶等; 廢滑動軸承、廢軸瓦、廢軸襯; 廢彈殼、廢飛機鋁、廢汽車水箱、廢鉛管、廢鉛字、廢鉛板、廢錫基合金、廢有色金屬器皿等。
金屬開采和冶煉除給環境帶來影響外,還占用全球7%到8%的能源供應。回收比初級生產的金屬消耗更少的能源,同時降低對礦產開采地的整體影響。金屬回收還可以減少對低品位礦石的需求,避免未來稀缺的一些貴金屬的開采。
物質再生應用研究所(原內貿部物質再生應用研究所)采用硫代硫酸鈉溶液溶解廢膠片上的鹵化銀,溶解過程中參加抑制劑阻止膠片上明膠的溶解,溶解液經電解回收銀,片基回收應用。銀浸出率>99%,回收率98%,銀純度99.9%。此法已應用于工業消費。
金屬回收是指從廢舊金屬中分離出來的有用物質經過物理或機械加工成為再生利用的制品,是從回收、拆解、到再生利用的一條產業鏈。金屬回收產業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產業鏈及再生利用生態圈。這個產業鏈從國外廢料供貨商開始,經過貿易商、進口商、代理商、港口、拆解廠(定點企業或五金廠)、回收公司、金屬加工廠等環節,實現了資源的有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