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記錄儀的登場,無疑開創了新型的質檢形式。一直以來,物料的外觀質檢、取樣都因為沒有直接證據,在碰到質量異議時往往顯得力不從心。因為“眼見為實”這是一條大家都默認的鐵則,執法記錄儀的使用正是彌補了這一空白。這次配備的執法記錄儀擁有高清的畫質以及紅外夜視、麥克風、喇叭等功能,能夠實現對異常物料問題處理的全程清晰的錄音、錄像,讓質檢過程完整的展現在眾人面前,從此部分存在爭議的質檢過程不再模糊難辨。
“交警用特種執法記錄儀”兼備了當前公安機關配備的執法記錄儀所有功能,新增了自動伸縮、照明和充電系統,能將現場記錄的音頻、視頻和圖像資料等上傳至“公安交警執法記錄儀管理平臺”和“執法記錄儀數據采集工作站”,與傳統執法記錄儀兼容并蓄、數據同步。主要適用于對路面大型載貨汽車的裝載物品、篷布遮蓋等違法行為的檢查,對存在的違法行為及時攝錄、照相,固定證據。
考慮到實際應用,設置預錄功能是為了防止佩戴執法記錄儀的人員遇到突發狀況時未能及時開啟攝錄功能而設計的,盡量給予佩戴者足夠長的時間來保證攝錄到盡可能完整的突發事件,也是對執法數據公正性的保障。
選取規范使用執法記錄儀的典型案例,從民警現場攝錄資料的情況、民警的執法言行、執法對象的表現及民警的應對處置、執法維權等方面,組織民警討論交流使用執法記錄儀的效果、現場處置的優劣得失和對維護民警正當執法權益的支持作用,使民警充分認識到執法記錄儀的有力保障作用,促使民警在執勤執法中自覺正確有效使用執法記錄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