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創用戶信息寫入機制,做到“何人、何時、何事”一目了然;為便于快速執法、執勤,具備資料本機多級回放功能,無需借助電腦,實現執法資料循環回放。公安執法部門特別是交通警察在執行公務時公正執法的新型現場取證設備,它包括一個微型移動可佩帶式攝像機和一個可錄制式液晶監視器,設計小巧,采用防雨、防塵、防震設計,且具有紅外夜視拍攝功能,便于戶外使用。
音視頻對接用戶自有平臺,GPS指控功能定制,特殊需求功能開發定制。大大的提高執法機構對各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控制能力,同時也能夠提高整個執法過程的性。思想觀念轉變不及時。規范使用執法記錄儀是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保障民警正當執法權益的一項重要舉措,但在實際工作中部分民警沒有及時轉變執法理念,執法證據意識、執法規范意識、自我保護意識不強,認為自己工作經驗豐富,只要依照法律辦事,就不會有什么問題。
強化使用效率。大隊要求各部門民警在日常執勤執法和窗口服務時,必須在一時間內開啟執法記錄儀,并告知當事人我們正在使用執法記錄儀,要求當事人予以配合,同時也起到警示作用。特別針對交通違法行為處理時,要全程使用執法記錄儀進行錄音錄像,固定交通違法事實,落實有效證據,防止當事人對我們執勤執法行為產生抵觸情緒和不當行為,不配合執法檢查工作、不服從指揮,進一步避免出現現場事態失控、事后胡攪蠻纏等情況的發生。
傳統的執法記錄儀的功能類似微型攝像機,而此次南京城管配裝的新型4G執法記錄儀可以拍攝畫面、自動定位、前后方實時通訊與傳輸前方現場畫面等。這就意味著,后方的指揮中心,可以掌握每一名城管執法隊員上崗后的位置、運動軌跡和執法現場。執法記錄儀作為民警執行公務時隨身佩帶的集實時視音頻攝錄、照相和錄音等功能于一體的取證技術裝備越來越得到廣泛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