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用特種執法記錄儀”兼備了當前公安機關配備的執法記錄儀所有功能,新增了自動伸縮、照明和充電系統,能將現場記錄的音頻、視頻和圖像資料等上傳至“公安交警執法記錄儀管理平臺”和“執法記錄儀數據采集工作站”,與傳統執法記錄儀兼容并蓄、數據同步。主要適用于對路面大型載貨汽車的裝載物品、篷布遮蓋等違法行為的檢查,對存在的違法行為及時攝錄、照相,固定證據。
傳統的執法記錄儀的功能類似微型攝像機,而此次南京城管配裝的新型4G執法記錄儀可以拍攝畫面、自動定位、前后方實時通訊與傳輸前方現場畫面等。這就意味著,后方的指揮中心,可以掌握每一名城管執法隊員上崗后的位置、運動軌跡和執法現場。
對于執法人員來說這一款實用穩定的執法記錄儀執法工作過程中是不可或缺的,它能清晰的記錄執法人員工作中的方方面面,極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減少不必要的誤會;同時,對執法人員也起到了監督作用,讓公安執法人員工作過程中減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糾紛同時又能隨時隨地嚴格要求并規范自已,也為上級對執法人員的考核提供一定的參考。
是因為執法記錄儀發展的目的就是拍攝執法現場,如果不能保證證據的性。那么和手機和普通的攝像設備又有什么區別呢?失去了本質,執法記錄儀必定會跌落神壇。高清,小巧,輕便,續航能力長是現在執法記錄儀發展的重心,也是為了迎合執法人員的用戶體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