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師是依法取得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在一個建筑設計單位內執行注冊建筑師業務的人員。國家對從事人類生活與生產服務的各種民用與工業房屋及群體的綜合設計、室內外環境設計、建筑裝飾裝修設計,建筑修復、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構筑物的設計,從事建筑設計技術咨詢,建筑物調查與鑒定,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實施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制度。
建工類:工民建工程師、建筑工程師、建筑設計工程師、建筑裝飾工程師、建筑施工工程師、建筑管理工程師、建筑水電安裝工程師、工民建安裝工程師、給排水工程師、土木工程工程師、土木建筑工程師、造價工程師、測量工程師、結構工程師、暖通工程師、工程師、巖石工程工程師、土巖方工程師、工程測量工程師、市政工程工程師。
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相應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且所學專業對口的大中專畢業生,可按湘人發〔2001〕55號文件規定,直接認定相應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工程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行以考代評是一項政策性、業務性很強的工作,關系到廣大參考人員和相關單位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各市州建設和人事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實施,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3號令),加強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切實維護考試的性與嚴肅性。
職稱也稱專業技術資格,是專業技術人員學術、技術水平的標志,代表著一個人的學識水平和工作實績,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同時也是對自身專業素質的一個被社會廣泛接受、認可的評價。對個人來說,職稱與工資福利掛鉤,同時也與職務升遷掛鉤,是求職的敲門磚,同時也是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對資質企業來說,職稱是企業開業,資質等級評定、資質升級、資質年審的必須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