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森林認證正是由環境非政府組織和民間組織在認識到一些國家在改善森林經營中出現政策失誤,國際政府間組織解決森林問題效果有限,以及林產品貿易不能證明其產品源自何種森林以后,作為促進森林可持續經營的一種市場機制,在20世紀90年代初發起并逐漸發展起來的。它力圖通過對森林經營活動進行獨立的評估,將"綠色消費者"與尋求提高森林經營水平和擴大市場份額,以求獲得更高收益的生產商聯系在一起。促進森林可持續經營的傳統方法(如發展援助、軟貸款、技術援助和海外培訓等)大多忽視了商業部門,特別是忽視了木材產品的國際貿易。在世界范圍內,僅20%的林產品進入國際市場,但貿易對森林的直接影響是很明顯的。人們認識到,以森林可持續經營為基礎的林產品貿易也能促進環境保護。FSC森林認證的獨特之處在于它以市場為基礎,并依靠貿易和國際市場來運作。
992年以前,非政府組織就有認證設想,但在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沒有取得進展。環發大會以后,他們開始大力推行這種新的體系。為了監督認證的獨立性和公開性,1993年非政府保護組織成立了森林管理委員會(FSC)。1994年FSC通過了原則和標準,開始授權認證機構根據此原則和標準進行FSC森林認證。一些國家和地區也開始了自己的認證進程。從此,FSC森林認證在世界范圍內逐漸開展起來。
ISO14000標準強調污染預防和持續改進,要求建立職責明確、運作規范、文件化的監控管理體系,通過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案和運行程序來達到環境目標和指標,實現環境方針。這套體系如果實施得當,將會在較短的時間內提高企業環境管理水平和員工素質,并有助于企業擴大市場份額,提高產品附加值,實現經濟和環保可持續性協調發展。從根本上講,這與中國外經貿所倡導的“從勞動密集型向技術密集型轉變、從粗放型向集約型經濟轉變”的兩個根本性轉變,“以質取勝”和“外經貿戰略”是完全一致的。因此,我們應當從戰略的高度看待ISO14000,并將其納入中國的外經貿發展戰略。
CCC是中國政府按照世貿組織有關協議和國際通行規則,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人身和動植物生命,保護環境、保護國家,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制度。主要特點是:國家公布統一目錄,確定統一適用的國家標準、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序,制定統一的標志標識,規定統一的收費標準。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相關證書并加施認證標志后,方能出廠、進口、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