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生產誰回收的報廢汽車處理模式
這種模式受到很多國家的青睞,在德國等歐洲國家,汽車制造企業在新車上市之前,必須出具一份證明,確保即將投入市場的新車的材料回收率和可利用率達到一定標準,否則就拿不到市場準入許可證。
在日本,汽車生產企業必須承擔一定的回收任務。根據日本《汽車回收再利用法》規定,汽車生產廠家有義務承擔汽車殘渣、氣囊等指定零部件的回收利用以及處理工作。據了解,在豐田等大型汽車生產企業,都已經設立了專門的報廢汽車回收部門來處理這一工作。此外,政府還會根據回收情況獎勵汽車生產企業,刺激他們的回收興趣。
一汽集團技術中心的一位汽車專家表示,當前我國汽車生產企業絕大多數都只負責生產,對回收一概不管。其實,由汽車生產企業進行回收具有很大的便利性,不僅對自己生產的零部件更為熟悉、拆解更為方便,在零部件再制造方面也有先天的優勢。
完善的回收法規和有效的操作程序
汽車業內專家認為,與歐美日等汽車發達國家的汽車回收法規相比,我國的相關法規和標準至少落后四五年。以日本為例,在上世紀90年代“豐島事件”后,日本開始將報廢汽車處理納入日程。2005年1月1日起,一部專門針對報廢汽車回收處理的《汽車回收再利用辦法》出臺。
在這部法律中,除了政府機構之外,非政府機構汽車回收再利用促進中心等也被納入到管理機制中,實現了政府和非政府互補的方式進行聯合管理。最重要的是,這部法律明確了報廢汽車處理流程,即車主———收購公司———拆解公司———破碎公司———最終處理公司。對于各個環節負責機構的責任和承擔的費用等也都進行了詳盡的說明。此外,在實際的回收過程中還引進了先進的電子目錄系統,通過對每一輛車進行標號,確保汽車回收處理的整個流程萬無一失。
新近出臺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再次讓人們把目光投向報廢車。
據有關報道,我國每年約有60%的報廢汽車流入黑市。商務部等六部門組織各地開展為期半年的報廢汽車專項整治行動。1月20日,記者從商務部獲悉,整治行動已取締非法回收拆解報廢車、拼裝車“黑窩點”203個。
正規途徑報廢的僅為汽車保有量的0.5%—1%
目前北京的汽車保有量超過500萬輛,理論報廢量每年已經超過20萬輛。全國的汽車保有量超過一億輛,千人汽車保有量超過70輛。然而,與報廢汽車的巨大規模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正規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每年實際回收的報廢汽車只有幾十萬輛,僅為汽車保有量的0.5%—1%,遠低于發達國家5%—7%的水平。
1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向車管所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
2車管所將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并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3]
3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4回收企業再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5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注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