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認證所需資料
申請組織具備獨立法律資格的證明材料(如:已年檢的有效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
有效期內的許可證、資質證書等(復印件)
生產工藝流程圖/工作過程簡圖或工作原理圖
申請認證的產品簡介(包括技術、產量、用途、質量、銷售等方面的信息)
產品標準清單及名稱與產品/過程有關的法律、法規
認證機構是第三方質量體系評價機構。要使供方質量體系認證能有公正性和可信性,認證必須由與被認證單位(供方)在經濟上沒有利害關系,行政上沒有隸屬關系的第三方機構來承擔。而這個機構除必須擁有經驗豐富、訓練有素的人員、符合要求的資源和程序外,還必須以其優良的認證實踐來贏得政府的支持和社會的信任,具有性和公正性。
認證一詞的英文原意是一種出具證明文件的行動。ISO/IEC指南2:1986中對“認證”的定義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證實某一經鑒定的產品或服務符合特定標準或規范性文件的活動。”舉例來說,對方(供方或賣方)生產的產品甲,第二方(需方或買方)無法判定其品質是否合格,而由第三方來判定。第三方既要對方負責,又要對第二方負責,不偏不倚,出具的證明要能獲得雙方的信任,這樣的活動就叫做“認證”。這就是說,第三方的認證活動必須公開、公正、公平,才能有效。這就要求第三方必須有的權力和威信,必須獨立于方和第二方之外,必須與方和第二方沒有經濟上的利害關系,或者有同等的利害關系,或者有維護雙方權益的義務和責任,才能獲得雙方的充分信任。那么,這個第三方的角色應該由誰來擔當呢?顯然,非國家或政府莫屬。由國家或政府的機關直接擔任這個角色,或者由國家或政府認可的組織去擔任這個角色,這樣的機關或組織就叫做“認證機構”。
ISO/TS16949:2002由IATF在ISO/TC 176的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技術委員會的支持下制定的。第三版ISO/TS16949取消并替代了第二版,是根據ISO9001:2008進行了技術修訂的。由于ISO/TS16949:2009已包含了ISO9001:2008的所有內容,所以獲得ISO/TS16949:2009的認證,也標志著符合ISO9001:2008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