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防水規范
1、這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有:在整體結構上,按地下工程結構主體防水、細部構造防水、排水的思路重新劃分章節,進行改寫;在設計內容中,增加了對防水等級標準進行量化、對采用不同施工方法的地下工程制定相應防水設計方案等內容。
2、對常用防水方法和材料進行了較大的修改,增加了“塑料防水板防水層”的內容,對選用的材料提出了相應的技術性能指標,對防水混凝土抗滲等級的選取提出了新的規定;在細部構造防水內容中,增加了“預留通道接頭”、“樁頭”的防水做法,對變形縫的設計、施工補充了有關內容;增加了“逆筑結構”有關防水做法。經修訂,原規范(GBJ108-87)10章32節179條現為10章36節285條,這將為保證地下工程防水質量發揮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