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評審是指已經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經過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并且經過一些基本技能考試(如:稱職外語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一級職稱資格。
評聘分開是指把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與獲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分開的政策措施。的評聘分開依據的文件為《人事部關于職稱改革評聘分開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人職發[1991]7號)》。評聘分開有利于體現職稱制度對專業技術人員統一的衡量尺的作用,有利于對水平要求不同的單位之間的水平評價較為公平的衡量作用,也有利于部份對人員水平要求高的單位實施“高職低聘”。
確定試點單位的程序是:由符合上述條件的單位提出申請,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省、部人事、職改部門批準,同時抄報人事部。省、部屬高等院校進行評聘分開的試點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在征得國家教委同意后,由省、部人事、職改部門批準,并抄報人事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有關部委原則上可選擇十個事業單位和十個大型企業進行試點工作。
高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⑶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