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工程師評定原則 《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任職基本條件: 擔任工程師職務,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備下列部門之一的條件 ⑴生產、技術管理部門 ①基本掌握現代生產管理和技術管理的方法,有獨立解決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的能力。 ②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③有一定從事生產技術管理的實踐經驗,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和經濟效益。 ④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⑵研究、設計部門 ①有獨立承擔較復雜項目的研究、設計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②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③有一定從事工程技術研究、設計工作的實踐經驗,能吸收、采用國內外先進技術,在提高研究、設計水平和經濟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績。 ④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初定職稱級別及條件:(不同學歷評定時間不一樣) (1)中專畢業,工作滿一年,可初定“員級職稱”;初定“員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級職稱”; (2)大專畢業,工作滿一年,可初定“員級職稱”;再從事本專業工作兩年,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3)大學本科畢業,工作滿一年,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4)碩士學位獲得者,再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級職稱”; (5)博士學位獲得者,可初定“中級職稱”;
(1)大中專畢業生畢業后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應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方能初定職稱; (2)實行全國資格考試的專業(如經濟、會計、統計、審計等),必須是國家教委承認的正規全日制院校本專業畢業生才能初定職稱; (3)不符合初定職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規定參加人事部門統一組織的專業知識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結業證書后按審批程序辦理職稱申報手續; (4)在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衛技人員,應參加全國考試取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不直接辦理職稱初定; (5)本人所寫的工作小結須真實、地反映本人專業技術工作情況,字數不少于800字。 (6)全日制職業學院畢業生申請助理工程師前,需填寫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及評審簡歷,評審合格后,方可參加專業技術職稱評定。
職稱評審是指已經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經過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并且經過一些基本技能考試(如:稱職外語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一級職稱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