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工程師,是指初級工程技術人員的職務名稱。在中國高等學校中,任職條件為:(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能力。(2)熟悉并能正確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3)擔負一個方面或某個重要崗位的工程技術工作, 能履行崗位職責。(4)獲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獲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在工程技術崗位上見習 1 年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專科畢業,從事技術員工作 3 年以上,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技術員工作 4 年以上(有真才實學,貢獻突出者可不受此限)。
1、中專學歷畢業后,任技術員滿四年或未認定技術員參加工作滿六年,必須參加考核,考試合格才能成為助理級職稱資格; 2、大專學歷畢業后,三年工作經驗,考核合格,認定助理級職稱資格; 3、本科學歷畢業后,一年見習期滿后,考核合格,認定助理職稱資格; 4、獲得碩士學位后,再從事本專業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級職稱資格; 5、博士學位獲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級職稱資格。
職稱評審是指已經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經過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并且經過一些基本技能考試(如:稱職外語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一級職稱資格。
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三、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四、按照要求參加繼續教育。 五、法律法規規定需取得職業資格的,應具備相應職業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