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申報中級職務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干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3、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中級工程師評定原則
《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任職基本條件:
擔任工程師職務,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備下列部門之一的條件
⑴生產、技術管理部門
①基本掌握現代生產管理和技術管理的方法,有獨立解決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的能力。
②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③有一定從事生產技術管理的實踐經驗,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和經濟效益。
④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⑵研究、設計部門
①有獨立承擔較復雜項目的研究、設計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②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③有一定從事工程技術研究、設計工作的實踐經驗,能吸收、采用國內外先進技術,在提高研究、設計水平和經濟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績。
④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報考人員須攜帶有效證件(身份證、護照)的原件和復印件,填寫報名表,由考場人員將報名信息現場錄入計算機。報考信息必須準確、完整,并經報考人員核對、簽字確認(照片信息的采集,在入場考試前進行)。準考證在報名當場打印發放。
(1)大中專畢業生畢業后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應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方能初定職稱;
(2)實行全國資格考試的專業(如經濟、會計、統計、審計等),必須是國家教委承認的正規全日制院校本專業畢業生才能初定職稱;
(3)不符合初定職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規定參加**人事部門統一組織的專業知識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結業證書后按審批程序辦理職稱申報手續;
(4)在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衛技人員,應參加全國考試取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不直接辦理職稱初定;
(5)本人所寫的工作小結須真實、地反映本人專業技術工作情況,字數不少于800字。
(6)全日制職業學院畢業生申請助理工程師前,需填寫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及評審簡歷,評審合格后,方可參加專業技術職稱評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