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繡歷史悠久,最早可上溯到三星堆文明,東晉以來與蜀錦并稱“蜀中瑰寶”。蜀繡以軟緞、彩絲為主要原料,針法包括12大類122種。具有針法嚴謹、針腳平齊、變化豐富、形象生動、富有立體感等特點。 [5]
2012年12月03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對“蜀繡”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蜀繡繡法靈活,適應力強。一般繡品都采用綢、緞、絹、紗、縐作為面料,并根據繡物的需要,制作程序、配色、用線各不相同。蜀繡常用暈針來表現繡物的質感,體現繡物的光、色、形,把繡 物繡得惟妙惟肖。如鯉魚的靈動、金絲猴的敏捷、人物的秀美、山川的壯麗、花鳥的多姿、熊貓的憨態等。它還采用“線條繡”,在潔白的軟緞面料上運用暈、紗、滾、藏、切等技法,以針代筆,以線作墨,繡出來的花紋線條流暢、色調柔和。不僅增添了筆墨的濕潤感,還具有光潔透明的質感。
清朝中葉以后,蜀繡逐漸形成行業。道光年間,民間組織的三皇神會成立。這是一個由鋪、料、師組成的刺繡業的專門行會。這種正式垂版立行,建立行規,確定專業分工,維持行業內部各方的利益,表明蜀繡已從家庭逐漸進入市場,形成廣為社會所需的規模生產。政府為提倡振興實業,當時各縣官府均設"勸工局"以鼓勵蜀繡生產。勸工局下設刺繡科,專門管理蜀繡的生產和銷售。蜀繡中不少精品被指定為皇室貢品,而且的藝人還被授予“五品同知銜”的稱謂,極大地鼓勵了蜀繡的生產和制作。隨著蜀繡行會的成立,成都的蜀繡店鋪、作坊多達數十家,從業繡工也有1000余人。這一時期,刺繡產品開始由專業的設計師進行設計,產品逐漸劃分為穿貨、戲衣、燈彩三個行業。
畫面要求
1. 刺繡圖案:健康并具有美感。
2. 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合法圖案。
3. 刺繡內容:以繪畫類、攝影類、書法類及其他美術作品。主要表現為動物類素材、植物類素材、人物故事類素材、自然類素材、建筑類素材、器物類素材、文字類素材、幾何類素材等。
4. 日用品刺繡部分的畫面占繡品主體表達面不少于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