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繡歷史悠久,最早可上溯到三星堆文明,東晉以來與蜀錦并稱“蜀中瑰寶”。蜀繡以軟緞、彩絲為主要原料,針法包括12大類122種。具有針法嚴謹、針腳平齊、變化豐富、形象生動、富有立體感等特點。 [5]
2012年12月03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對“蜀繡”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清朝中葉以后,蜀繡逐漸形成行業。道光年間,民間組織的三皇神會成立。這是一個由鋪、料、師組成的刺繡業的專門行會。這種正式垂版立行,建立行規,確定專業分工,維持行業內部各方的利益,表明蜀繡已從家庭逐漸進入市場,形成廣為社會所需的規模生產。政府為提倡振興實業,當時各縣官府均設"勸工局"以鼓勵蜀繡生產。勸工局下設刺繡科,專門管理蜀繡的生產和銷售。蜀繡中不少精品被指定為皇室貢品,而且的藝人還被授予“五品同知銜”的稱謂,極大地鼓勵了蜀繡的生產和制作。隨著蜀繡行會的成立,成都的蜀繡店鋪、作坊多達數十家,從業繡工也有1000余人。這一時期,刺繡產品開始由專業的設計師進行設計,產品逐漸劃分為穿貨、戲衣、燈彩三個行業。
新中國成立后,在四川設立了成都蜀繡廠,使蜀繡工藝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階段,技術上不斷創新。如產生了表現動物皮毛質感的“交叉針”,表現人物發髻的“螺旋針”,表現鯉魚鱗片的“虛實覆蓋針”等,大大豐富了蜀繡的表現形式和藝術風格。“文革”中,蜀繡同許多的民族文化遺產被作為“封、資、修”的東西加以批判,從事刺繡的藝人甚至被誣為“為帝王將相,才子佳人服務”,致使刺繡行業轉產,刺繡工人改行另謀生路。
采用蜀繡傳統122種針法。分繡點和線條的針法、繡平面的針法、摻色和色的針法、車擰針類、覆蓋針類、纏繞針類、釘線類、施針類、拴針、補繡類、錦紋針類的針法等十二大類針法。
1. 繡點和線條類:以很細的線跡形成點子,常用于點綴花蕊等紋樣的繡法。
2. 繡平面類:以鋪針、蓋針、參針、暈針等針法來繡平面的繡法。
3. 摻色和色類:是指在一個顏色的繡面里摻入另一個顏色以形成顏色過渡的繡法。
4. 車擰針類:是一種利用“旋”、“轉”運針的方法來表達圓、曲線、曲面等彎曲形態的針法。
5. 覆蓋針類:用于繡人物臉、手等表現皮膚的暈色的繡法。
6. 纏繞針類:是一種針線相繞、結環成繡的繡法。
7. 釘線類:是指使用較粗的繡線在布面上盤出圖案,再另外用細線使用短平針將其垂直固定的繡法。
8. 施針類:是指施加于其他針法之上的針法,是裝飾畫繡中常用的針法。
9. 鱗甲繡法類:是繡鱗、羽類的針法。
10. 拴針類:是用來固結繡線的針法。
11. 補繡類:是把已繡好的繡片縫綴在底布上的一種繡法。
12. 錦紋針類:是指模仿織錦的紋樣和紗線肌理來表現花型的一種繡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