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1、應載明“匯票”字樣。 2、無條件支付命令。 3、一定金額。 4、付款期限。 5、付款地點。 6、受票人(Drawee),又稱付款人(Payer)。即接受支付命令付款的人。在進出口業務中,通常是進口人或其指定的銀行。 7、受款人(Payee)。即受領匯票所規定金額的人。在進出口業務中,通常是出口人或其指定的銀行。 8、出票日期。 9、出票地點。 10、出票人簽字。
具有相同的票據功能 (1)匯兌功能。憑借票據的這一功能,解決兩地之間現金支付在空間上的障礙。 (2)信用功能。票據的使用可以解決現金支付在時間上的障礙。票據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礎上的書面支付憑證。 (3)支付功能。票據的使用可以解決現金支付在手續上的麻煩。票據通過背書可作為多次轉讓,在市場上成為一種流通、支付工具,減少現金的使用。而且由于票據交換制度的發展,票據可以通過票據交換中心集中清算,簡化結算手續,加速資金周轉,提高社會資金使用效益。
按有無附屬單據──光票匯票、跟單匯票。 光票(clean bill)匯票本身不附帶貨運單據,銀行匯票多為光票。 跟單匯票(documentary bill)又稱信用匯票、押匯匯票,是需要附帶提單、倉單、保險單、裝箱單、商業發票等單據,才能進行付款的匯票。商業匯票多為跟單匯票。 3、按付款時間──即期匯票、遠期匯票。 即期匯票(sight bill,demand bill, sight draft )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后對方立即付款的匯票,又稱見票或即付匯票。 遠期匯票(time bill,usance bill)是在出票一定期限后或特定日期付款的匯票。在遠期匯票中,記載一定的日期為到期日,于到期日付款的,為定期匯票;記載于出票日后一定期間付款的,為計期匯票;記載于見票后一定期間付款的,為注期匯票;將票面金額劃為幾份,并分別指定到期日的,為分期付款匯票。 遠期匯票按承兌人分為──商業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是以銀行以外的任何商號或個人為承兌人的遠期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承兌人是銀行的遠期匯票。 4、按流通地域──國內匯票、國際匯票。
匯票是一種無條件支付的委托,有三個當事人:出票人、受票人、收款人。 1、出票人(Drawer):是開立票據并將其交付給他人的法人、其它組織或者個人。出票人對持票人及正當持票人承擔票據在提示付款或承兌時必須付款或者承兌的保證責任。收款人及正當持票人一般是出口方,因為出口方在輸出商品或勞務的同時或稍后,向進口商付出此付款命令責令后者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