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種是在起訴訟前十日或起訴同時進行財產保全。所謂財產保全就是在起訴前或同時申請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種是和對方簽訂還款協議。如果對方并不抵賴,而只是以種種借口拖延還款,那么就可以與簽訂還款協議,明確還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的話,還可以和對方約定如果到期不還的話,可以請法院就債務人的財產強制執行,并經過公證。如果有了公證的還款協議,一旦到期,債權人就可以據協議直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免去大量煩瑣的訴訟程序,節約時間和金錢。
反間計討債兵法
“反間計討債兵法”的精要出處在于充分利用債務方的線人--信息渠道施展“反間計”,示假隱真,麻痹對方,引誘債務人上當。運用“反讓計”可以厚賂誘之,反為我用;也可佯為不覺,示以偽情而縱之,而背地里精心策劃,積極行動,直到實現債權。
強制執行公證法
強制執行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申請,對于追償債款、物品的文書,經審查核實認為無疑議的,對債權文書進行公證,并依法賦予其強制執行效力。采用這種方式,使債權人省去了復雜的訴訟過程,節約了訴訟費用,不失為一種簡便而的討債方法。
優先受償權法
按我國擔保法的規定,債務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債權人提供不動產、動產抵押或質押,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抵押或質押的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中的義務人,不支付保管費、加工費或運輸費用的,權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運輸的財物,拍賣或變賣優先受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