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價是建立在環境監測技術、污染物擴散規律、環境質量對人體健康影響、自然界自凈能力等基礎上發展而來的一門科學技術,其功能包括判斷功能、預測功能、選擇功能和導向功能。
按照時間順序,環境影響評價一般分為:
(1).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2).環境影響預測評價;
(3).環境影響后評價。
環境影響后評價是在規劃或開發建設活動實施后,對環境的實際影響程度進行系統調查和評估。檢查對減少環境影響的措施落實程度和效果,驗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正確可靠性,判斷評價提出的環保措施的有效性,對一些評價時尚未認識到的影響進行分析研究,并采取補救措施,消除不利影響。
環境影響評價是一種過程,這種過程重點在決策和開發建設活動開始前,體現出環境影響評價的預防功能。決策后或開發建設活動開始,通過實施環境監測計劃和持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價還在延續,不斷驗證其評價結論,并反饋給決策者和開發者,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其決策和開發建設活動。
“三個嚴格”,是指嚴格限制涉及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以及重要生態功能區的項目;嚴格控制高耗能,就是產業開發中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項目審批,并且要堅決杜絕已被淘汰的項目以所謂技術改造、拉動內需為名義上項目;嚴格按照總量控制的要求,把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區域、行業、企業發展的約束條件。
